在警方发现某个人试图实施杀人行为时,有权利依法对该嫌疑人采取先行
拘留的
强制措施。
在涉案人员被拘捕之后,公安机关需立即将其送往看守所进行关押,最晚不得超出24个小时。
此外,公安机关应对
被拘留者进行讯问,这一过程应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完成。
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不应拘留的情况,必须立即释放
当事人,并向其发放相应的
释放证明文件。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
犯罪、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
证据或者
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