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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耕地如何办

农村拆迁耕地如何办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5-07 13:50:06 已帮助27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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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耕地如何办
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费用的计算标准,我们可以确定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所能获得的房产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若未能提供周转房时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而导致的损失赔偿费。
其次,对于以下三点需要特别注意:
1.如果拆迁人已经提供了周转房并且拆迁房屋的实际使用者正在居住,那么公式中的第二项补助费将为零;
2.如果拆迁房屋属于住宅性质,那么公式中的第四项赔偿费也将为零;
3.当被拆迁人获得相应的补偿时,这意味着该房屋已被其个人使用。
再次,征地拆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拆迁款项应自征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的3个月内全额支付,如未得到充分补偿,被拆迁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及房屋。
最后,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归属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归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
需要明确的是,拆迁房产的归属并非仅仅取决于户口因素,而是由房产证来决定,因此,户主并不一定就是房屋的所有者。
此外,房屋征收部门有责任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地理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登记,被征收人亦需积极配合。
调查结果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开披露。
至于拆迁安置工作,通常会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进行,双方就安置的方式、地点、标准等内容达成共识,并将这些约定体现在拆迁协议之中。
然而,若双方无法就安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裁决申请;
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此裁决便具有了具体的行政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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