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者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之际,请务必关注以下两个重要事项:
首先,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载明违约金的相关条款,或是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定的培训费用等,那么劳动者在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就必须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
其次,关于提前通知的期限问题,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的规定,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劳动者的解除要求。
只要满足上述两项条件,劳动者便具备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资格和权力。
《劳动法》
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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