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搬迁项目启动之前所必须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的调试与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及运输费用,以及对解聘员工进行补偿所需的相关费用。
2.根据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拆迁政策而产生的奖励费用,如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查看拆迁协议,以便确认拆迁行为是否合法,以及可以向对方索取哪些类型的赔偿。
3.对于拆除非住房类住宅房屋导致企业停产停业的情况,同样会获得相应的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则由各个省份和城市自行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