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诋毁商业信誉之行为,其所指向的具体标的主要包括了作为商业信誉及商品声誉之合法权益所有者的利益以及整个市场秩序。
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一行为主要表现在捏造虚假事实并加以传播,从而对他人的商业信誉与商品信誉进行实质性地损害,进而给相关方带来重大经济损失乃至出现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
在行为主体方向,通常认为可以涵盖一切自然人或法人;
而在主观方面,则表现出明确的故意心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