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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致死可否有死亡赔偿金

当患者因医疗过失而不幸离世时,通常情况下该受害者并无权利获得死亡赔偿金
然而,根据相关法规,倘若导致了患者死亡的结果,那么医院应该按照标准支付相应的丧葬费用、被抚养人身故后的生活费用(参考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居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标准予以计算),同时还需对家属给予精神方面的抚慰补偿(以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度平均生活费用为参照进行计算)等多种形式的补偿款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最新修订: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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