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针对学生群体而言,国庆节只享受到三天的假期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因为根据相关规定,法定节假日中原本用于庆祝国庆的仅有1日、2日和3日这三天时间,其余四天则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休息日调整而来。
因此,若根据这些政策框架进行节日安排,国庆仅放假三天并无触犯法律之嫌。
当然,假如在国庆期间学校仍需安排教师授课工作,那么相应地校方应依法向教师支付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