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责任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吗?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借款(无论是通过共同签署文件的方式,还是经由其它明显迹象表明双方合谋向他人进行借贷),即便上述款项并未被用于家庭日常开支,亦属于夫妇之间的共同负债范畴。
然而,倘若其中一方在借贷行为中,所使用资金并非为家庭共同支出而产生,那么此类借款便属于其个人的
债务责任;
倘若某方因从事商业等非家庭必需之行业而产生的债务,同样也应当判定为个人借款,不予纳入共同负担范围之内。《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