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物权范畴中,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为所有权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限制物权;
第二类则包含了意定物权及法定物权两大部分;
此外,还有以使用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用益物权以及以保障
债务履行而设定的
担保物权等等。
物权乃是指权利人依据法律规定对于特定之标的物拥有的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在我国,无论是国家公权力机构,还是社会性质的集体及个人,抑或是其他利益相关者所享有的物权,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对此进行侵犯。《
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
仲裁、
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