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父母双方
协商一致,决定将两周岁以下子女交由父亲
抚养,并且该行为不会对子女的健康发展产生任何不良影响,则可给予批准和认可。
然而,如若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无论是哪一方的子女,都应尝试安排他们跟随母亲生活:
第一种情况是母亲身患长期慢性且无法治愈的感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使得子女难以与其共度时光;
其次,当母亲具备
抚养孩子的物质条件却未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而同时父亲又坚决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时;
再次,若母亲因为其他各种原因导致不能继续抚养子女,但确实十分渴望与子女一同生活。
根据子女年龄差异的不同,家长们对他们的抚养方式也会有所调整。
例如,对于两周岁至十八周岁之间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有权提出自己的抚养要求。
如果一方具有如下几种情况之一,那么子女在选择抚养者上应充分考虑到该方:
首先就是已经完成了节育手术,或者因其他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自己失去了生育能力;
再者,子女跟随该方生活的时间相对较长,更换生活环境可能会给子女的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此外,如果一方向法院提交申请时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却有其他已成年子女,这也是一个需要参考的重要因素;
最后就是,被申请人负责抚养子女的过程中,对子女本身的成长和发展有益处,但是
委派方却身患长期慢性且无法治愈的感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亦或存在其他相关情况无法适应与子女共享生活。
通常来说,双方家长在关注子女利益以及自身权益的基础上达成
抚养权轮流的协议,可获得法院的支持和批准。
父母及孩子将按照预先制定好的计划各行其职,直到孩子年满十八岁为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