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因交通事故而遭受
人身伤害,以下是您需要收集的各项
证据:
首先,关于
当事人的相关资料,如果您属于普通公民,应当提供有效的
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等;
倘若您隶属
法人或其他组织,那么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机构的注册登记资料。
其次,对于
诉讼期间内可能产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如有变更,您应及时向法庭
递交变更登记资料作为补充证据。
再次,如果您属于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的受害者亲属,您需向法院提交对死者
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证明及其个人基本信息的证明材料。
然后,提交能证明肇事车辆的所有者、实际管理者以及驾驶人员之间的关联性和身份关系的相关资料也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您还应出示受损车辆的所有者、实际管理者以及驾驶人员之间的关联性和身份关系的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