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应被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首先,如在中国人民银行
个人征信系统或在我行以及同行业的账户(涵盖
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
信用卡等各类业务)中,如今正处于
逾期状态,或者在过去的12个月内曾经发生过一次逾期超过90天且属于不良记录(即逾期状态标记为“4”)的情况。
其次,若从其他
征信渠道获取到客户存在如下任一情况:
(1)由于违规使用信用卡等不当行为而被列入我行、同业、中国人民银行或征信机构的不良客户信息库;
(2)涉及作为被告的重大
诉讼或
仲裁以及其他
法律纠纷;
(3)存在恶意
欺诈银行资金的行为;
(4)正在服刑期内或者在过去的7年内有过
刑事犯罪记录。《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