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每个员工的每月薪酬而言,我们将其除以一年均有的21.92天来确定每一工作日的报酬标准。
当需要计算员工在最后一个月中所实际度过的工作日数量时,只需将此数乘以相应的每日
工资,便可得出该月的准确薪资数目。
然而,若员工在工作期间遭到雇主的解雇或者与之签订的劳动合约遭到终止,除非出现了一些特定的情形(例如,员工严重违反了雇主所设定的规章制度、因为
违法行为而导致团队或公司蒙受了重大损失、甚至遭受到了法律的
刑事处罚等),原则上他们仍应有权利获得相应的
经济补偿或
赔偿。
然而,倘若员工的行为完全遵循了现行的《
劳动合同法》以及
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与规定,那么雇主则应严格按照
法规的要求来结算经济补偿。
但如果雇主违反了这些原定的相关规定,员工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申请
赔偿金。
而赔偿金的金额,通常会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