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服务价格调整采用市场决定机制。
具体收费金额应由委托人和委托律师双方进行充分协商之后达成一致意见。
关于担任案件代理人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收费标准如下:
(1)根据审判程序不同阶段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第一,以计件方式收取服务费用,收费标准为每宗案件3000至15000元人民币不等;
第二,按照标的金额的百分比来计算收费标准,其中,对于10万元以内(包含10万元)的案件,收费标准为10%(最低收费为3000元);
超过10万元,但在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的案件,收费标准则提高至6%;
当标的金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时,收费标准将降至4%;
如果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那么收费标准将会继续降低到2%。
上述收费标准是以当事人之间的争议金额作为基础,以累计差额方式进行缴费。
(2)对于再审以及申诉案件,其律师服务费用将按照先前确立的同一审判流程中的收费模式和收费标准来进行收取。《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