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法律确实包含了对盗窃行为的惩戒条款,据其规定,任何人作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特定标准的行为,或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着器械进行盗窃以及扒窃等恶劣行径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甚至于管制,同时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
至于贩卖盗窃得来的物品所得的收益,同样需要依法上缴。
如果盗窃数额巨大的,则会面临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需要对所涉及的金额缴纳罚金。
然而,对于那些盗窃行为更具严重性,且盗窃得数额极大的人来说,他们将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要连带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作为惩罚。
关于被偷窃财务的价值区分,依据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凡是能达至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乃至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都应视为所谓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并分别适用于不同程度的违法纠错机制。
对此,我国各个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有权参考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实况,并斟酌社会治安状况,依照法规标准在特定的价值幅度内,认定各自地区实际适用的具体数额,报送至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裁定批准。
以上便是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盗窃问题的主要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