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主犯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缓期执行三年之后,对于累犯以及从犯的量刑规定如下:
首当其冲,对于同案犯中作为从犯的角色,应当获得相应程度的减轻、从轻处罚或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然而现行法规亦明确指出,对累犯必须实行加重处罚。
因此,当同案犯中的从犯同时也是累犯时,针对他们个人的犯罪行动细节与手段特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恰当的刑罚裁决。《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