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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对于滥用公共资金罪的犯罪嫌疑人,只有满足特定的条件并且未曾以任何形式参与过重罪犯行或犯罪团伙的领导者,才能被认定为具有较低的再违法风险,并因此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犯罪嫌疑人若存在以下情况者,将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首先,犯罪嫌疑人涉嫌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于附加刑(即针对不同时期的违法行为处罚方式所作的特别规定)的情况;
其次,犯罪嫌疑人涉嫌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且在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危害的情况;
再次,犯罪嫌疑人因患严重疾病、丧失自理能力等无法亲自照顾自己,以及处于妊娠期间或在哺乳期内哺乳自己的婴儿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在实行取保候审后也不会对社会带来严重威胁的情况;
最后,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逮捕司法程序完全结束前,由于案件处理尚未完成,需要采取保护候审相关措施的特殊情况。《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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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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