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经授权擅自侵占或挪用其所负责处理的大额款项,且该行为持续了超过三个月尚未偿还,或者虽然没有达到三个月的时长,但是涉及到的金额巨大并用于获取盈利或从事非法活动的情况下,将会被视为触犯刑法。
挪用资金罪,是对那些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担任职务的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资金肆意挪为己有,或者借予他人;
如果其挪用的金额达到了特定标准(如超过3个月)并且尚未偿还,或者尽管未能满足上述时间条件,但其采取这种行为是为了盈利性目的,抑或是为了从事违法活动而实施的行为的一种法律惩处。《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