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级
工伤的一次性
赔偿总额度,我们可以明确地告知您,这其中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法律规定,这项
赔偿金应当按照
劳动者在职期间9个月的平均实际收入水平来计算;
其次是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结束或终止
劳动关系时,需要一并支付的两项
补助金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数额则需遵循本省、自治区及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相关
法规要求;
此外还要注意,在劳动者无法继续工作而进入
停工留薪期间,之前约定的
工资福利待遇应维持不变,有义务将其支付给员工。《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