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当合同所规定的房价与实际成交价出现差异时,原则上我们应依据约定的价格达成交易。
因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它即具备法律效力,并对各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
除非合同的某些条款被判定为无效、或当事人已就合同内容达成新的协议,否则我们都应该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内容来履行各自的义务。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那么他将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同时,第五百七十九条也规定了,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没有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没有履行其他金钱债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