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针对数额较小的犯罪情形,通常定义为“数额较大”,其起步金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到三千元之间;
对于犯罪情节更为严重者,则被认定为“数额巨大”,起始金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
这两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三年及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同时还要被判处相应数额的罚金。
当犯罪数额再往上提升时,即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程度,金额区间为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会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且还会被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参考上述数额标准,制定出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执行数额标准,并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备案。
此外,对于盗窃数额较大但未达到法定刑三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也有明确的量刑标准:
若盗窃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而不足2500元,犯罪嫌疑人将面临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的惩罚;
若盗窃金额在人民币2500元以上而不足4000元,犯罪嫌疑人将面临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的刑罚;
若盗窃金额在人民币4000元以上而不足7000元,犯罪嫌疑人将面临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的刑罚;
若盗窃金额在人民币7000元以上而不足10000元,犯罪嫌疑人将面临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的刑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