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来,江苏省盐城市有一名男性由于情感遭遇重大挫折,竟然蓄意策划并雇用了两名不明身份人士对其已离异的前妻所拥有的豪华汽车进行恶意破坏。
此次汽车遭受的严重损害造成的维修费用已经高达惊人的16万人民币之巨。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例,对于故意损毁公共财产且所造成的损失达到人民币5000元及以上者,应当以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和追究责任。
在本次事件中,这名男性冲动之下采取的极端行为导致前妻所拥有的豪车受到严重损坏,损失金额达到了16万元,已然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罪状。
因此,此案已被明显归类为刑事犯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预计被告人将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等严厉的刑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