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对于从犯的判决可以予以酌情从轻或者减轻。
其中,若是实施了诈骗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并且涉案金额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则将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相应的罚金;
倘若涉案金额庞大或者涉及到其他严重情节程度,那么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
而当涉案金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时,即个人诈骗公私财物超过二十万元,那么将会面临着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谓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从而获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诈骗金额达到二十七万元的,已经构成了刑法所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因此,依照刑法的规定,此类罪犯将面临着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诈骗公私财物的价值超过了三千元,那么公安机关就应该对此类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和追究其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