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
刑事案件的辩护律师,应对涉及
职务侵占罪的被告做出有为其辩护的努力,主要针对其是否具备真实合法的主体资格以及是否存在主观恶意等关键问题作出辩护。
依据我国
刑法,公司、企业或其他团体的员工,如果利用自身职务的便利条件,擅自将本应归属公司所有的财产
非法占有归为个人所有,且
涉案金额数量达到一定标准(即“
数额较大”)的,会受到法院审判机关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给予相应
罚金的惩罚。
若该员工的
违法行为严重,涉案金额数量达到了更大规模(即“
数额巨大”)时,不仅会面临更为严厉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而且还得承担罚金
处罚。
至于金额特别巨大的情况下,被告人将会遭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的惩戒,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处罚。
对于那些源自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员工,以及被国家指派到非国有机构工作的员工犯此种违法行为的,将按照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中的第三百八十二条及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定性定罪。
2.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员工如果以职权之便,将本应属公司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涉案金额若超过特定上限(即“数额较大”),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一定程度的
拘役处罚,同时需缴纳相应的罚金。
如果该违法行为所引发的涉案金额远超普通数额级别(即“数额巨大”),其接受的惩戒力度也会随之大幅提升,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刑罚,并会被课以高额罚金。
而在更为严重的情况下,涉案金额达到了惊人的“
数额特别巨大”,那么这名涉案员工将不得不接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最重惩罚,与此同时,他仍须承担罚金处罚。
对于那些来自保障国家权益的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的员工在实施上述违法行为后,依照我国刑法,他们将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
法律制裁,审判机关会依据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对其实施
定罪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