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被判无期
徒刑仍具备被释放的可能;
2、若罪犯在监狱内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异,积极参加教育改造并取得良好效果或展现出
立功表现,便可有望争取到
减刑的权益;
3、然而,一旦无期徒刑得以成功减刑至
有期徒刑,待其刑期执行完毕后,将会恢复自由身以重获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
管制、
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
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
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
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