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谎报
安全事故罪”是指在突发性
安全事故发生之后,承担着报告责任的相关人员不履行报告义务或是谎报实际事故情况,延误了事故的紧急救援,并且这种行为如果
情节严重的话将
涉嫌犯罪。
然而,对于触犯这个
罪名的人,我们的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应的
量刑标准,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若是情节比较严重的
犯罪者,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处罚;
然而,要是情节特别恶劣者,那么就需要面临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严厉审判。《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