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晰地了结债务追讨之路有如下几种途径可供参考:
首先是通过协商解决方案。
若衡量债务人存在拖欠借款且偿还期限已过,此时可以尝试进行面对面或书面沟通,将所需偿付债务分几期逐步偿还。
其次是选择诉讼方式。
当双方未能就债务清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时,债权人通过讨债仍无所得,这时便可以凭借身份证明文件、起诉状以及借贷凭据等相关证据,向当地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
待法庭作出判决后,倘若对方仍然未按照判决要求进行债务偿还,债权人可以从判决结果生效日起的第二年开始,向上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
另外,还有一种方法是请求支付令。
债权人还可以直接向初级法院提交申请书,请求签发借款支付令即可对所欠款项进行追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