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老赖为逃债将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债权人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撤销权,撤销财产转移行为后执行该财产。
(二)当子女财产是老赖赠与且影响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向法院提供赠与相关证据,请求依法撤销赠与。
(三)若存在子女与老赖财产混同情况,债权人可收集证明财产混同的证据,如资金往来明细、共同使用账户等,申请执行子女名下与老赖混同部分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