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遗产继承专题 > 遗嘱有何种形式怎么变更公证遗嘱,法律依据是什么

遗嘱有何种形式怎么变更公证遗嘱,法律依据是什么

遗嘱共有五种法定形式,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以及口头遗嘱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并在签署时注明具体的年份、月份和日期。
而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则指出,遗嘱人有权撤销或更改其先前所立下的遗嘱。
在遗嘱生效之后,如果遗嘱人实施了与其遗嘱内容相违背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这将被视为对遗嘱相关条款的撤销。
若遗嘱人曾多次立下遗嘱,且各份遗嘱之间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况,那么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最新修订:2024-04-2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