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致受害人自我了断,酿成惨重自杀事故者;
2.假借国家公权力机构工作人员身份进行诈骗行为者;
3.以团伙形式进行诈骗活动者;
4.在境外通过电信网络渠道实施诈骗行为者;
5.曾经因为电信网络诈骗而受到法律制裁者;
6.对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救援款项进行诈骗者;
7.利用电话追呼系统以及其他高科技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运用钓鱼网站、木马程序等隐秘技术手段进行诈骗活动者。《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