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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提前三天还是三个工作日辞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试用期离职时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申请。
换言之,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若决定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务关系,只需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即可。
在此期间,劳动者提出离职选择权不受任何限制,这并不构成违约行为,但须遵循相应的离职程序进行合理安排。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在试用期的薪资待遇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同类岗位的最底档次薪酬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薪资的80%,并且还必须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最新修订: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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