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离婚专题 > 民法典离婚冷静期适用于诉讼离婚吗

民法典离婚冷静期适用于诉讼离婚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范畴内,离婚的冷静期限制并不适用于诉讼离婚形式,而仅仅针对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共识所进行的协议离异事件。
夫妇之间若选择协议离异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那么他们必须向相关的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申请,并且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后,还需经历为期约一个月的冷静期限。
在一个月的冷静期过后,倘若双方同意并提出发放离婚证书的请求,那么这对夫妇之间的婚姻关系才能真正得以解除。
然而需注意的是,这项离婚的冷静制度仅且对那些通过婚姻登记部门协商离结的情况生效,并没有强制规定法院诉讼离婚也必须遵循此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新修订:2024-04-2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