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获取他人借款凭证属于盗窃犯罪范畴。
这种行为侵犯了受害人对欠条所代表的经济利益的所有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盗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或存在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情形的违法行为。
若行为人未经许可擅自窃取价值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借款凭证,则有可能被认定为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