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
法规政策,
劳务派遣员工需与劳务派遣机构签署
劳动合同。
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因故被纺织企业召回的情形,应优先寻找劳务派遣机构进行协商索要薪酬事宜。
作为劳务派遣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同派往公司工作的雇员签署至少为期两年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照每月经历的实际工作日,按时支付相应的
劳动报酬;
同时,在员工未尽到工作职责的无薪时段内,同样需要依照该地区人民政府制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以月为单位向其发放相应的薪酬数额。
此外,劳务派遣单位还应与被
派遣工作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中必须明确载明被派至其他单位工作的具体情况,包括派遣期限以及所在岗位等重要信息。《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
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