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交通事故专题 > 醉驾专题 > 醉驾不满五年又寻衅滋事算是否属于累犯

醉驾不满五年又寻衅滋事算是否属于累犯

若该罪犯在其之前所犯之罪刑罚尚未完全执行完毕的五年内再度触犯新罪行,那么便被视为累犯
然而,如果他在服刑期满之后的五年之内再次犯罪,且此次犯罪行为并非无证车辆或酒驾者驾驶机动车这类情况,则不应将之认定为累犯。
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但此类罪行的最高法定刑罚仅为拘役,并不满足累犯所设定的条件:
即再次犯罪应施加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因此,这种情况不能被判定为累犯。
然而,在对其进行量刑时,应对其拥有犯罪前科的事实进行慎重考量,依法决定加重刑罚幅度。《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最新修订:2024-04-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