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虚假开具、自由制作或是转售虚假开具或自由制作的可用于逃脱出口退税和抵扣税款的其他形式发票事务时,根据法律规定,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以及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如存在大规模量产行为,应对其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五万元至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而对于规模极其庞大的虚假开具或自由制作行为,将面临长达七年及以上的有期徒刑和五万元至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财产追缴。《刑法》第二百零九条,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