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挂靠承包的质量维修责任应由施工方负责承担,但由于此类行为的性质属于违反法律规定,因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此背景下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也将被认定为无效。
据此,作为发包人,其有权利诉请施工方在适当时间期限内进行免费修复或进行必要的整改工作以恢复原状。
若经过上述修复或改进措施后仍无法按时交付,则施工方需就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