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管制执行期的相关说明。
依据我国《
刑法》里的明确规定,被判处
管制刑的人,其实际执行的期限为3个月到2年之间,如果出现了多重
犯罪行为且需要进行并罚处理的话,其最终所执行的刑期最高限度不得超出3年。
所谓“
管制”,即是在不对罪犯实行关押的基础上,通过严格限制其部分自由的方式,遵循法律程序,实现
社区矫正的一种
刑罚制度。
在此过程中,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依然能保持在原来的工作单位或者家庭住址继续从事工作或者生产劳动,同时他们也应该得到与其他工人同等的
工资报酬待遇。《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
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
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