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在实施
清算程序时,须履行以下职权:
首先,妥善梳理并统计企业内部各项资产及负债状况;
其次,发布书面通告告知相关
债权人其相关
权利义务;
再次,针对企业尚未彻底解决的事宜进行妥善安排与处理;
接着,妥善缴纳所有
拖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负;
随后,梳理企业内外部的法律
债权债务关系;
最后,对企业清偿完
债务后的剩余资产进行妥善处置以确保最大程度地保护股东权益。
此外,在特定情况下,清算组还可以代表企业参与各类
民事诉讼活动。《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
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