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正性和合法性的原则,家人为其犯罪行为提供所知线索并递交给司法机关,这不被视为是罪犯所做的立功行为。
确切地说,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明文规定,为了使犯罪分子能够得到所谓“立功”的机会,他们让自己的亲人朋友参与,向司法机构提供其他人的犯罪信息以及帮助警方逮捕犯罪嫌疑人这样的过程,并不被认为是罪犯具有立功表现的表现形式。《民法典》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