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
刑法法规,对于提供假冒
伪造出入境证件的
犯罪行为,其对应的具体
量刑标准如下:
若
行为人违法提供这类证件达五份或以上,应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以
罚金;
而若行为人情节恶劣,则将面临更为严厉地惩罚——长达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需要承担罚金责任。
至于何谓“情节恶劣”,则是指具备以下任何一项条件:
(1)向他人
非法提供伪造、
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超过五份或者出售这些证件数量达到五份及以上;
(2)通过该行为所获得的违法收益高达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3)除上述之外还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刑法》第三百二十条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