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尽管夫妻中的一方存在残疾状况,他们依然享有
离婚的权利。
离婚与否与其一方或两方是否残疾并无直接关联。
若双方有意愿
解除婚姻关系或是其中一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所明确列出的情况下,通过
诉讼程序向法院提出申请后,均有权依法获得法院准许离婚的裁决。
在此过程中,无论双方意愿如何,都可共同前往当地的婚姻注册部门
办理离婚相关手续,领取
离婚证书,从而实现有效分离和消除婚姻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