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一方所承担的
债务,其配偶是否有义务进行共同清偿,这取决于该债务究竟被认定为
个人债务抑或是
夫妻共同债务。
若该笔债务被确认为个人债务,那么配偶便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反之,若被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负责偿还。
以下是几种典型的夫妻共同债务情形:
1、在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存在夫妻一方在事后认可该债务等合意表示的情况下产生的债务。
2、在婚姻关系
存续阶段,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
此外,还有一种特别情况:
3、即使该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需求,但只要
债权人能够举证证明该债务实际上用于了夫妻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将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