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家庭生活中是无法直接断绝血亲关系的,但对于已达成离异情况的夫妇而言,任何一方仍有责任承担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在此前提下,未履行抚养责任的一方可被责令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若被告方经通知拒绝不予支付,原告可依法向当地司法机构提起诉讼,请求裁定并强制被告执行相应费用以及判定其支付期限。
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仍负有提供基本生存保障及教育支持的法律义务。
关于具体的保障标准和期限,双方可先行协商进行约定,若未能形成共识,最终将交由权威司法机关进行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