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因为游乐园的疏忽导致了相关的人身或财产损失,那游乐园就应该在其自身的过错程度内,向遭受损失的游客履行相应的赔偿义乌。
然而,如果游乐园已经尽到了所能满足的所有安全保障措施,而且这些损失还是由于游客自身的不当行为,比如违反现场的纪律或者未能正确使用游乐设备等因素引起的,那么游乐园在此情况下就无须担负起赔偿责任。
相反,如果造成损失的原因源自第三方人士对游客的伤害,那么这部分的赔偿责任理应由这个第三方来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