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该问题的判断需结合实际情形而定:
首先,若夫妻双方在婚姻持续过程中,有一方
继承所获之财产,那么此类财产便应当被视为夫妻双方的
共有财产;
其次,若夫妻在婚姻关系延
续期间,通过
遗嘱继承取得财产,并且在
遗嘱中明确规定该财产仅归属于夫或妻一方,则此种情况下,被指定一方便可享受到该财产的单独所有权;
最后,如果夫妻中有一方在婚前获得遗产,那么这部分财产将归属于其
继承人的个人所有权范围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