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离婚事宜中涉及到股权的拍卖与分割,当事人可自主选择委托拍卖行进行商品拍卖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过程中亦需向原股东发送告知函,邀请其以竞买人的身份出席拍卖会。
倘若并无股东响应邀请或是参与了拍卖会但最终未能成功购得股权,那么这些未参会或未能购得股权的股东将不得再主张其对此次拍卖或成交价格具有任何优先权。
如此一来,便可以拍卖所获款项为基础,就财产分割问题展开协商谈判。
如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便应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此进行裁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