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当然可以了。
简单来说,
工伤保险支付并不能消除
侵权行为者的
民事责任哦。
《工伤
保险法》主要属于
社会保险法领域,具有浓厚的公共事务法律色彩,它的关键宗旨在于保护
劳动者最基本的生存权利,预防他们在遭受工作伤害后陷入经济困难。
然而,
侵权赔偿则遵循
过错责任原则进行。
对于第三方
侵权产生的
赔偿责任,这是他们必须遵守的民事责任,无法让工伤保险机构代为承担,同样也不会因为受害者已经得到了工伤保险的
赔偿就被豁免掉。
需要强调的是,工伤保险支付与侵权损失赔偿它们虽然都是为了弥补受害者的损失,但是二者却不能互相替代。
而且,采取双重赔偿是可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