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满足以下三个严格条件,受贿罪的罪犯才有资格享受减刑的优待待遇:
首先,该名罪犯必须因犯下受贿罪而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其次,在服刑过程中,罪犯需严格遵守监狱纪律,主动接受深刻的思想教育和劳动改造,真正表现出诚心悔过和积极自新的态度,或者在改造过程中有突出立功的行为;
最后,根据法律规定,被裁定为减刑后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短于法定最少的期限。《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