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协议需严格遵循以下基本要件方能生效:首先,必须存在真实、合法、有效的债权;
其次,债权的出让人和受让人均需同意且明确表达了关于债权转让的合意;
在此基础上,所转让的债权本身也应具有可转移的性质;
最后,为确保转让行为对债务人具有约束力,转让合同生效后需要及时向债务人发出函告,否则,未经通知的转让对于债务人而言将不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